2024-09-25
公告本市「臺中市南屯區公所、北屯區公所、龍井區公所、東區區公所、太平區戶政事務所共享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委由日月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依據: |
|
一、 |
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第4、6、7條規定。 |
二、 |
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。 |
公告事項: |
|
一、 |
本市「臺中市南屯區公所、北屯區公所、龍井區公所、東區區公所、太平區戶政事務所共享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委由日月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 |
二、 |
收費時間:24小時。 |
三、 |
收費標準及規定: |
(一) |
臨時停車: |
|||
1、南屯區公所、北屯區公所: | ||||
(1) | 機關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上午7時至晚上7時,即07:00至19:00)小型車採累進費率,即第1小時20元,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,以半小時計價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(2) | 機關非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7時,即19:00至07:00,及非上班日全日)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20元整,以半小時計價,每30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2、 | 龍井區公所: | |||
(1) | 機關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上午7時至晚上6時,即07:00至18:00)小型車採累進費率,即第1小時20元,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,以半小時計價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(2) | 機關非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7時,即18:00至07:00,及非上班日全日)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20元整,以半小時計價,每30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3、 | 東區區公所: | |||
(1) | 機關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上午8時至晚上6時,即08:00至18:00)小型車採累進費率,即第1小時20元,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,以半小時計價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(2) | 機關非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6時,即18:00至08:00,及非上班日全日)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20元整,以半小時計價,每30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4、 | 太平區戶政事務所: | |||
(1) | 機關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上午8時至晚上7時,即08:00至19:00)小型車採累進費率,即第1小時20元,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,以半小時計價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(2) | 機關非上班時段:收費時間(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,即19:00至08:00,及非上班日全日)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20元整,以半小時計價,每30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,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,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 | |||
(二) | 月票停車(上限): | |||
1、 | 南屯區公所:小型車每月新臺幣1,300元整。 | |||
2、 | 北屯區公所、東區區公所:小型車每月新臺幣1,200元整。 | |||
3、 | 龍井區公所、太平區戶政事務所:小型車每月新臺幣900元整。 | |||
(1) | 使用時間:機關上班日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8時(即18:00至跨日08:00)及機關非上班日全日,跨月則計入下個月份月票使用。 | |||
4、 | 販售數量:停車場格位數60%。 | |||
5、 | 油電混合車停車月票費用半價優惠。 | |||
四、 |
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