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6-01
公告本市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,委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經營。
公告本市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,委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經營。
依據:
一、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第4、6、7條規定。
二、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市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委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經營。
二、收費時間:24小時。
三、收費標準:
(一)計時停車: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30元整,以半小時計價,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
(二)計次停車:機車當日每次20元整,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。
(三)月票停車:小型車每月2,000元整。
(四)機車月票每月200元整。
(五)油電混合車停車月票費用半價優惠。
四、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