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2-06
公告本市「臺中市朝馬、協和、福順、樹德、德義、城隍、復興、健康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,其中「樹德、德義、城隍、復興、健康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」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止,委由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依據:
一、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第4、6、7條規定。
二、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。
公告內容:
一、本市「臺中市朝馬、協和、福順、樹德、德義、城隍、復興、健康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,其中「樹德、德義、城隍、復興、健康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」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止,委由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二、收費時間:24小時。
三、收費標準:
(一)計時停車:汽車:小型車計時20元/小時,前開費率以30分鐘計價,逾30分鐘以1小時計;進場15分鐘內離場不計費。
(二)月票停車(上限):「臺中市朝馬、協和、福順、樹德、德義、城隍、復興、健康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月票:1,800元/月。
四、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