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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停車管理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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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資訊

2023-12-28
公告本市「臺中市豐原區大明路中興等13場停車場委託經營案」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,委由俥亭停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
一、本市豐原區大明路中興停車場,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,委由俥亭停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
二、本市潮春、仁美、庄美、細廣兼停1-1、麗園A、麗園B、育強第二、埔興段、博愛、保安段橋下空間、半平厝、大福停車場,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,委由俥亭停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
三、收費時間:24小時。

四、收費標準:

甲、計時停車:
依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」收費標準表收費,說明如下:
各場小型車以甲類每小時20元範圍內收費,一律以三十分鐘計價,每三十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。未滿三十分鐘以三十分鐘計算收費;逾三十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收費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,且不需至自動繳費機消磁,可直接出場。
細廣兼停1-1、麗園A、大福停車場機車計次,每次20元/日。

乙、月票停車:
i.大明路中興:每月1,800元。
ii.潮春、仁美、庄美、麗園A、麗園B、埔興段、博愛、保安段橋下:
每月1,500元。
iii.育強第二:每月1,600元。
iv.細廣兼停1-1、半平厝:每月2,000元。
v.細廣兼停1-1、麗園A、大福機車月票售價:每月200元。

電動汽機車車牌上註記有「電動車」字樣免收停車費。行車執照燃料種類登記欄註記為「油電混合車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、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」之車輛,予以停車月票半價優惠。
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