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10-02
公告本市「東區泉源糖廠停車場」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8年10月31日止,收費費率由每小時新臺幣30元調降為20元,敬請周知
依據:
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第9、10條規定。
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市「泉源糖廠停車場」,自114年5月1 日起至118年10月31日止,委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二、收費時間:24小時。
三、收費標準自115年10月1日起調降:
(一) 計時停車:依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」收費標準表收費,說明如下:
1.小型車收費:以甲類每小時20 元範圍內收費,一律以三十分鐘計價,每三十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。未滿三十分鐘以三十分鐘計算收費;逾三十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收費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,且不需至自動繳費機消磁,可直接出場。
2.電動車收費:第1小時免費,第2小時以後依甲類每小時20 元範圍內收費,一律以三十分鐘計價,每三十分鐘收費10元,以此類推。未滿三十分鐘以三十分鐘計算收費;逾三十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收費。
(二)月票停車:泉源糖廠停車場:小型車每月1,800元。
四、電動汽機車車牌上註記有「電動車」字樣及行車執照燃料種類登記欄註記為「油電混合車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、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」之車輛,予以停車月票半價優惠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