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19
公告臺中市北區光大、中央市場停車場自114年6月23日起停止停車收費管理,請週知。
停車場停止收費公告
主旨: | 公告臺中市北區光大、中央市場停車場自114年6月23日起停止停車收費管理,請週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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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 | 停車場法第13條。 |
公告事項:
- 臺中市北區光大、中央市場停車場,自114年6月23日起停止停車收費管理。
- 有任何停車疑義,請逕向本市停車管理處洽詢(電話:04-22258160、04-2225802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