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8-22
公告本市東區干城立體停車場收費標準,並自114年9月1日起至123年8月31日止,委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一、 |
本市東區干城立體停車場收費標準,並自114年9月1日起至123年8月31日止,委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 |
二、 |
收費時間:24小時。 |
三、 |
收費標準: |
(一) | 計時停車:依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」收費標 準表收費,說明如下: | |||
1、 | 小型車每小時30元。 | |||
2、 | 一律以三十分鐘計價,未滿三十分鐘以三十分鐘計算收費; 逾三十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收費,以此類推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,且不需至自動繳費機消磁,可直接出場。 | |||
(二) | 月票停車:每月2,500元。 |
四、 |
電動汽、機車車牌上註記有「電動車」字樣、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行車執照燃料種類登記欄註記為「油電混合車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、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」之車輛,予以停車月票半價優惠。 |
五、 |
本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屬公共設施,係滿足公眾使用,對於使用停車月票停車者,不負保留車位之義務,停車場因施工或標線更改或其他因素致車格數量減少,無法保留車位亦禁止長期占用。 |
六、 |
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 |
七、 |
此外,本停車場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逐步逐層整修、翻新改造,施工期間不停止營運,依原先費率收費,俟其全部工程完工後,收費費率則如本公告內容所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