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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停車管理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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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資訊

2025-04-24
公告本市烏日區五光、學田、以春、三和、榮泉、長壽、烏日廣停七、烏日廣停八、一忠停車場收費標準,並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8年4月30日止,委由宜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
一、本市烏日區五光、學田、以春、三和、榮泉、長壽、烏日廣停七、烏日廣停八、一忠停車場,自11451日起至118430日止,委由宜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。

二、收費時間:24小時。

三、收費標準:

(一)  計時停車:依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」收費標準表收費,說明如下:

1、五光、一忠停車場:小型車每小時20元。

2、學田、以春、三和、榮泉、長壽、廣停七、廣停八停車場每小時30元。

3、一律以三十分鐘計價,未滿三十分鐘以三十分鐘計算收費; 逾三十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收費,以此類推。入場後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,且不需至自動繳費機消磁,可直接出場。

4、行車執照燃料種類欄登記為電能之汽車、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者,第一小時免收停車費,第二小時起依各場收費標準收費,另充電電費以實際充電度數計收。

(二)  月票停車:

1、五光停車場每月1,200元。

2、三和、榮泉、長壽停車場每月1,500元。

3、一忠、以春、學田、烏日廣停七、烏日廣停八停車場:不販售月票。

4、電動汽、機車車牌上註記有「電動車」字樣、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行車執照燃料種類登記欄註記為「油電混合車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、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」之車輛,予以停車月票半價優惠。

四、本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屬公共設施,係滿足公眾使用,對於使用停車月票停車者,不負保留車位之義務,停車場因施工或標線更改或其他因素致車格數量減少,無法保留車位亦禁止長期占用。

五、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本局另行公告。

六、此外,部分場域如尚未交由宜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,則另依其他公告方式維持免費或收費;部分場域如尚在整修、調整,其開放後之收費費率則如本公告內容所示。